在成都办理建筑幕墙工程的安全施工许可证,一般需要以下步骤:
1. 准备申请材料:
- 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》:建设项目业主单位需在申请表上盖章,法定代表人签章。
- 项目批准文件:提供非国家投资项目招标报告、免予招标报告、省转、区转、军转项目工程招标报告等;国家投资项目需提供招投标监督意见书;同时提供项目审批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(立项批复),并准备好原件以供查验,提交复印件。
- 中标相关材料:中标通知书(原件),以及中标人(含劳务分包企业)的资质证书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。
- 工程图纸及审查文件:经备案的《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》(查原件收复印件)。
- 质量监督备案表:《成都市建设工程基本情况表》(原件)、《成都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表》一式三份并签章(含责任主体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》、《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》)。
- 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:《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》一式四份并签章,准备好项目经理、安全工程师、安全员的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》原件。
- 承诺书:建设与施工单位《承诺书》(原件)。
- 主体施工许可证:如果该建筑幕墙工程是在已有的主体工程基础上进行的,需提供主体施工许可证(查原件收复印件)。
2. 提交申请: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到成都市政务中心市建委并联审批窗口。
3. 审核与审批:
- 窗口初审:窗口工作人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,检查材料是否齐全、是否符合要求。如果材料存在问题或不完整,窗口会向申请人出具《一次性告知单》,申请人需按要求整改后重新报审。
- 部门审批:初审通过后,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进一步审核,包括对项目的规划、设计、施工企业资质等方面进行审查。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,会在承诺时限内颁发安全施工许可证;对于不符合条件的,会书面通知申请人,并说明理由。
4. 领取许可证:申请人在收到审批通过的通知后,可到指定窗口领取建筑幕墙工程的安全施工许可证。
整个办理过程的法定时限是15个工作日,但根据不同的项目类型和具体情况,承诺时限会有所不同。建议在办理前,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,确保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,以便顺利办理安全施工许可证。